中国对台独“顽固分子”判处死刑

2024-06-23 08:26 本文译自《独立报》作者:艾丽莎·拉哈曼·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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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台独“顽固分子”判处死刑

新司法规则规定其他台独煽动者可判处10年至无期徒刑

      《上海第三只眼》6月23日消息:(本文译自《独立报》作者:艾丽莎·拉哈曼·萨卡)中国已将死刑纳入对台独“顽固”支持者刑事处罚的司法指导方针。

      6月21日公布的新指导方针指出,中国法院和检察机关应“严厉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

      据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该指导方针符合现行法律,例如 2005 年《反分裂国家法》。

      根据中国最高法院、检察官和多个部委周五发布的法律意见,推动台湾加入国际组织或与外国进行官方往来或军事接触的行为将受到该指导方针的惩罚。意见指出,处罚范围从监禁到死刑,审判可以在没有被告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中国认为这个自治岛屿是其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立场得到除少数国家和联合国之外的所有国家的接受或承认。

      近年来,北京加大了对台北的军事和外交压力,并在新领导人赖清德就职后上个月在台湾进行了新一轮的军演。

      这次军事演习是在赖智杰在就职演说中敦促中国“接受台湾事实上独立的现实”之后举行的。

      本月,他指责中国将“吞并”和“消灭”台湾视为“其伟大的民族事业”。

      北京批评赖先生是“分裂分子”,新规定被视为向他施加压力的举措。

      新规定下的死刑仅适用于“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头目”。其他台独倡导者将面临10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监禁。

      北京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 6月21日表示,这些指导方针并不涉及大多数岛内民众,而只涉及“一小部分顽固分裂分子”。

      台湾大陆委员会猛烈抨击了这些规定,并敦促台湾人民不要感到受到中国的威胁。

      “北京当局对台湾完全没有管辖权,中国共产党的所谓法律和规范对我们人民没有约束力,”它在一份声明中说。 “政府呼吁我国人民安心,不要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威胁或恐吓。”

      中国此前曾对台湾官员采取法律行动。

      它对台湾前事实上的驻美国大使和现任副总统萧美琴实施制裁,并宣布对五名煽动“台海两岸敌对和对抗”的台湾政治评论员采取类似措施。

      与此相关的事态发展是,中国禁止美国航空制造商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多个业务部门及其三名高管在中国与台湾签署军火协议。

      台湾在武器方面严重依赖其主要盟友美国,尽管它寻求发展军事工业并将男子的义务兵役期从四个月增加到一年。就在本周,华盛顿批准向台湾出售数百架武装无人机、导弹设备和相关支持物资,价值3.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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